据武汉市旅游委官网 近期,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接到多起游客举报,反映某旅行社从业人员以低价出境游招徕游客,并向游客收取数额不等的出境游押金,或以帮忙兑换更划算的外币为由提前收钱,事后无法安排行程且不退还团款和押金,严重扰乱了我市旅游市场秩序,损害了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给行业和社会造成了恶劣影响。
时值暑期出游高峰,武汉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特向广大旅游者和旅行社作出如下警示:
第一,旅游者应警惕低价旅游、零负团费陷阱,理性选择合适的旅游产品线路。如遇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行程应增强风险意识,可以选择几家旅行社咨询,也可以根据武汉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发布的旅游核实价格指引判断旅游行程价格是否合理,克服贪图便宜心理,避免上当受骗。
第二,旅游者要直接到具有合法资质的旅行社及其服务网点报名参团,注意核对旅游合同所盖印章与旅行社经营证照名称是否一致,证照注册登记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是否一致。旅游者可以通过旅行社门店内张挂的旅游监督信息公示牌查看旅行社证照和签订合同注意事项,切记与旅行社签订书面、规范的旅游合同并索要收据和发票,不要轻信朋友圈和无资质的个人。
第三,目前大多数旅行社不再对出境行程(包括欧美、日本等行程)收取出境游押金,仅要求极少数存在滞留风险的旅游者提供资金担保。旅游者如被要求提供担保,一定要求与旅行社签订书面的“出境游押金”担保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明确担保形式、金额、用途、返还方式和时间,同时切记:不能将“出境游押金”转入旅行社工作人员个人账户,必须转入旅行社对公账户,并索取收据。一旦遇到押金逾期不退问题,游客应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四,旅游者应增加旅游相关常识储备,主动了解个人兑换外币购买外汇的相关政策,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开展外币兑换业务的银行网点办理相关手续,不要相信个人可低于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汇率兑换外币。
第五,旅行社要增强风险意识,加强出境旅游业务管理,尤其要管好分社、门市部等分支机构,建立完善的旅游合同、发票换领制度并安排专人做好登记管理,防范合同外流引起的经营风险。